精妆联华化妆品·加盟条件
1. 有志于从事美妆行业者,有眼光敢行动;
2. 有最基本的创业资金和强烈的赚钱愿望;
3. 以个体和公司开店或代理经营;
4. 认可精妆联华品牌理念,维护精妆联华品牌形象;
5. 接受总部的专业培训、促销建议以及升级服务;
6. 有做长久事业的准备、坚持和毅力。
店铺要求
1. 自有营业场所,面积30-40㎡(精品店)、40-60㎡(形象店)、60-80㎡(旗舰店)、80-150㎡以上(市级代理)及100-300㎡区域运营商,根据实况另行商议并提供体验服务及美容设施。
2. 非自有店面欲加盟者,承租期限不低于3年。
3. 开店区域内,良好的人脉资源影响力和独立的精妆联华专营店推广队伍,门店人员数量配置比例一般为每10㎡/2人。
有志于精妆联华专营店连锁体系的经营,服从总部管理能与精妆联华团队建立良好的合作与沟通,具有政策约定区域城市独家经销商可分店开设及辖区内加盟店开发数量并完成年度销售额的达成力。